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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入驻费用
平台收费标准为商家入驻及交易产生后手续费为主
收费价格表
一级分类 |
手续费 |
保证金 |
SOP |
单位-元 |
|
产品 |
0.05% |
30,000-50,000 |
销售额 |
1.57% |
- |
物流配送 |
1元/单 至 3元/单 |
- |
平台商家入驻审核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商家人驻的基本要求、资质要求、审核内容、结果反馈和商家信息更新。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家面向商家及消费者销售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本标准不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2.术语和定义
入驻商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商家为开展商品交易而进人电子商务平台的行为。
个人商家,由同一个自然人或组织持有的多个会员账号,共同销售同款商品的经营者。
品牌授权,品牌权利人或有权授权者出具品牌授权书,将自己所拥有或代理的商标或品牌授予被授权者使用。
一级授权,品牌权利人直接对商家进行品牌授权。注:品牌权利人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内唯一总代理(仅适用于国外品牌权利人)等的授权可视为品牌权利人的授权。
多级授权,商家通过一个及以上转让授权,间接获得品牌权利人的品牌授权。禁售商品,法律法规或电子商务平台规定的禁止销售的产品。限售商品,法律法规要求的需要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方可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3.基本要求
4.1商家主体责任
申请人驻的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电子商务平台招商标准,并按要求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公示的招商标准提交入驻平台所需的资质材料和信息。
4、1.2提交原则
4、1.2.1真实性
商家应提供真实的资质材料和信息、不得伪造、修改文档。
4、1.2.2有效性
商家应提供经有关机构登记或备案的,且在有平台要求的其他资质和信息。
4、1.2.3一致性
商家提供的资质材料和信息可为电子形式复制件,但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经营主体公章。
4、1.2.4完整性
商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商家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应齐全。
4,2电子商务平台
1.电子商务平台应建立商家人驻的资质审核机制,配备人员在公示时间内审核商家提供的资质材料和信息,给出审核结论,存档商家的资质材料和信息,并定期或不定期复审商家的资质和信息。
2.电子商务平台在满足本标准资质要求的基础上,可按需求制定更细化的资质要求。
5.资质要求
5.1基础资质
商家应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要求提供下列基础资质:
a)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其他合法经营证照;
b)银行开户证明或相关信息;
e)法定代表人和/或商家负责人和/或商家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
d)必要时,商家应向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第三方支付的授权书,
5.2经营资质
1.从事许可类经营或经营许可类商品的,商家应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要求提供经营许可资质。
2.商品许可或批文等资质证明或信息,资质证明可参见
5.2.2经营需要检验检疫的进口商品,商家应提供商品的出人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出人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3品牌资质
5.1商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所经营品牌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b)取得所经营品牌的商标注册文件、进货凭证或(品牌)权利人认可的一级或多级完整授权(多级授权的级数应满足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5.3.2通过品牌授权书形式授权的,应加盖商标权利人的公章。通过合同形式授权的,可加盖商标权利人的合同章。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包含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3.3对于部分无法取得品牌权利人授权材料的进口品牌,商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标识的品牌信息应与商家经营的品牌信息一致。商家与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或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或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授权商家的一级或多级完整授权材料。
6.审核内容
6.1商家信用
电子商务平台宜审核商家的信用资料,对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同人商家或被列人工商经营异常名录或电子商务平台失信名单的商家,应拒绝其人驻申请。
6.2基础资质
电子商务平台应按要求审核和登记商家的实名认证信息和基础资质,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6.3经营资质
6.3.1电子商务平台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要求和商家申请的经营范围,审核商家经营资质。
经营范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或电子商务平台规定的禁售商品范围时,电子商务平台应拒绝其人驻申请。
6.3.2电子商务平台应建立禁限售商品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和公示。
6.4.1电子商务平台应按5.3要求审核商家所经营品牌所有权或品牌授权证明材料的有效性、品牌授权链路的完整性,审核商标核准使用范围、品牌授权使用范围与商家经营类目与商品的一致性。
6.4.2如电子商务平台对人驻品牌、规模等设置入驻要求的,应按照4.2,2另行制定规则,并在商家入驻时进行审核。
7、结果反馈
7.1商家资质审核通过后,电子商务平台应及时向商家反馈审核结果。
7.2因资质材料提交不齐全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商家可补交资料重新提交电子商务平台审核。
7.3商家资质信息不符合本标准及电子商务平台要求时,电子商务平台应及时告知商家审核不通过的结果。
8、商家信息更新
商家应及时更新其资质及经营地址、电话等联系信息,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一个月内在电子商务平台更新,确保商家信息的真实有效。电子商务平台应督促商家及时更新商家资质。
以上内容是否已经解决您的问题呢?